作者: 时间:2026-03-18 点击: 次
艺术设计与制作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与代码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与制作
专业代码:750101
二、入学要求及学制
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学 制:三年
三、职业面向
面向各类产品生产企业,从事艺术产品设计和制作工作。
序号 | 专业方向 | 对应职业(岗位) | 职业资格证书 |
1 | 艺术 | 1. 室内设计师 2. 广告设计师 3. 平面设计师 4. 网页设计及网页美工 5. 插画师 6. 服装设计师 7. 园艺、园林、景观设计师、设计总监等工作
| 美术基础证 全国计算机一级证 |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艺术设计与制作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现代科学文化素养,具备设计创新创意思维,具有本专业所需的设计与制作能力,能够面向室内设计、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服装设计、园艺园林景观设计的技能型人才。
五、培养规格
本专业的毕业生具备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职业素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2.熟悉艺术产品设计与制作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
3.了解当今美术产品设计与制作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自己所学的领域有一个初步的发展预判。
4.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交流与社会适应能力。
5.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行业道德。
(二)知识结构及要求
1.掌握艺术产品设计、美术产品造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指定门类艺术产品的制作工艺过程。
3.了解艺术产品设计与制作相关的技术知识。
(三)能力结构及要求
1.具有艺术产品设计能力、较扎实的艺术产品造型能力及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2.具备艺术产品创新创意思维能力。
3.具有制作指定门类艺术产品的能力。
4.具备1-2个工种的职业证书要求具备的职业能力。
六、教学要求与课程体系
(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进行学科整合,使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互为依托,共同为本专业的学习服务、为未来的就业岗位服务;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知识与技能课
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知识;掌握中外美术史、艺术设计概论知识;掌握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的理论知识;具备素描、色彩、设计手绘等绘画能力;具备PS、AI、CAD、3DMAX、CINEA 4D等软件操作能力;具备排版编辑3D打印的能力;具备室内设计方案、施工图制作、效果图制作与渲染的能力;具备基础的平面设计能力;掌握室内装修材料的特性;
熟悉项目工作流程及施工流程;熟悉印版印刷流程、纸张的特性;
七、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与选修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与选修课包括军训及入学教育、德育课、文化课、信息技术、体育和健康、公共艺术、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项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4.综合实训
综合实训是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必修的实习训练,放在专业课程学完之后,集绘图设计、漆艺工艺技术、漆艺工艺流程、旅游纪念品制作流程等基本知识为一体,制作完成作品,提高学生的综合技能。
5.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最后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顶岗实习,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巩固、锻炼的实际操作技能,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学生了解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行业生产、服务和人文环境,运用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遵守行业规范和政策法规:开阔视野,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独立制作的能力;提高社会认识和社会交往的能力,学习工艺品制作人员优秀、质朴的品质和敬业精神,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社会责任。
八、教学安排与实施性教学计划表
(一)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学时,顶岗实习为每周30小时(1小时折合1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为3000—3300。
一般18学时为1学分,3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 1/3,允许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的必须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学时约占总课时的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应安排在第一学年。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

说明:
1.“周课时”栏中用“w”表示“周”,例:“4w”为“4周”;
2.综合实训、顶岗实习不安排公共基础课,按 “30 课时/周”计算。
九、教学实施
(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学的基术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在艺术设计和制作领域的综合素养及技能,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技能课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企业生产与生活实际,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大力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在课程内容编排上,合理规划,集综合项目、任务实践、理论知识与一体,强化技能训练,在实践中寻找理论和知识点,增强课程的灵活性、实用性与实践性。
(二)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要更新理念,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以工艺品制作市场的行业规范为实际的教学管理要求。教学管理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合理调配教师、实训室和实训场地等教学资源,为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保证教学质量。
十、教学评价
由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实施教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专业综合实践能力、美术设计制品的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专兼职教师教学质量,逐渐形成“师一徒”工艺作坊制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方式
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主要包括作品展示、作业、课堂表现、课堂出勤以及举各类美术设计制作比赛的成绩等。
(二)实训实习效果评价方式
1.实训实习评价
采用实习报告与美术设计制作水平相结合等形式,如实反映学生对各项实训实习项目的技能水平。
2.顶岗实习评价
顶岗实习考核方面包括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综合评价鉴定等多层次、多方面的评价方式。
十一、实训实习环境
(一)校内实训实习室
本专业校内实习必须具备的实训室与设备设施和主要工具的名称及数量。(二)校外实习基地
本专业与本地区和省内产品制造企业建立友好的关系。这些实训基地以社会实践和顶岗实习为主,能够为学生提供真实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轮岗训练,并能保证有效工作时间,能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和实践教学内容,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教学大纲,精心编排教学设计并组织、管理教学过程。
十二、专业师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应合理,至少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建立“双师型”专业老师团队,其中“双师型”教师应不低于 30%: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
聘请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参与学校授课、讨论等教学活动。
十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达到以下标准可毕业:
1.通过规定年限的学习,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必须达到 60 分以上或者及格以上成绩。
2.完成顶岗实习,撰写实习报告,顶岗实习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3.取得相关专业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