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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 丨书法类考试说明

作者: 时间:2023-12-19 点击: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

书法类考试说明 ( 试行)


一 、考试性质和目的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 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旨在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书法的临摹和创作能力 , 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

本说明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

二 、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 、 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书法临摹 150 分、书法创作 150 分 。

三 、考试内容和形式

( 一 ) 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

考试内容: 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  (30 字左右)。

考试形式: 笔试

考试时间: 90 分钟

( 二 ) 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

考试内容:

1 .   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 ( 可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 ,20  字左右);

2 .   从楷书 、隶书 、行书中选择 一 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  (30字左右)。

考试形式: 笔试

考试时间: 90 分钟

四 、考试要求

1 .   毛笔 、 墨汁 、砚台 、 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 禁止将纸张 、 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

2 .   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 , 不得做标记 、 画界格 。

五 、考查范围

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

书法创作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

六 、试题示例

( 一 ) 书法临摹

题目: 对照范本完成两件临摹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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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不得落款与钤印 , 不得做标记 、 画界格 。

纸张: 四尺三开宣纸四张 。

( 二 ) 书法创作

题目 一:篆书创作

花明绮陌春

柳拂御沟新

为报辽阳客

流芳不待人


题目二:隶书创作

锦城丝管日纷纷

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

人间能得几回闻

要求: 不得落款与钤印 , 不得做标记 、 画界格 。楷 、隶 、行

三体中 , 任选 一体 。

纸张: 四尺三开宣纸四张 。